114學年度宗燦獎學金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9月16日(二)12:00截止
一、有意願申請且符合資格的同學,請在114年9月16日(二)12:00之前將申請資料送到系辦,經過本系甄選後推薦1名同學至院辦,並由人社院遴選全院2名學生受領宗燦獎學金(須經各系所主管審閱資料並進行投票決定之)。
二、申請資格如下(均須符合,其中第2項二擇一):
1.本校在籍學生(不含碩士在職專班、推廣教育班)。
2.具備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」、「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」(二擇一)。
3.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GPA3.0以上、操行成績二學期均為甲等以上、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。
三、檢附資料如下:
1.以下第(1)~(3)項務必檢附,第(4)~(5)項依適用之申請資格檢附(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」檢附第(4)項、「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」檢附第(5)項),第(6)項不強制。
2.相關資料請準備1式12份(1份正本,11份影本,均A4規格雙面直式橫書,逐份以釘書針裝釘)。
(1)申請推薦表(如附件)。
(2)前一學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、獎懲紀錄)--印成A4,影本即可。
(3)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(4)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說明書(須經導師核章,或提供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)。
(5)其他補充資料。
四、以上若無學生申請,將由系所主管推薦符合資格學生申請。
五、宗燦獎學金設置要點、申請表如附件
公行系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