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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NEW~ 學生線上申請休學、退學、復學、放棄學籍

1.  依據本校學則第26條規定,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,休學累計二年期滿,需再申請休學者,得酌予延長一學期或一學年;學生因應徵召服兵役、懷孕、生產或為哺育三歲以下幼兒休學者,應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,即不計入休學期限內。

2. 自107學年度起本校新增學生線上申請休學、退學、復學、放棄學籍系統,同學可利用該系統登錄休、退學申請資料,系統將查核"免會"單位後產製申請單,同學須要把申請單印出來簽章,同學再依申請單欄位逐一核章後送交教務處註冊組。本系統僅限休學未滿6學期之學生申請,若因上述原因逾休學年限而有申請需求,請下載使用學生休退學申請表辦理。

3. 利用學生線上申請休學、退學、復學、放棄學籍系統申請復學不需再寄回紙本申請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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