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有意願申請且符合資格的同學,請在115年9月8日(二)12:00之前將申請資料送到系辦,經過本系甄選後推薦1名同學至院辦,並由人社院遴選全院2名學生受領宗燦獎學金(須經各系所主管審閱資料並進行投票決定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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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校在籍學生(不含碩士在職專班、推廣教育班)。
- 具備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」、「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」(二擇一)。
- 本校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GPA3.0以上、操行成績二學期均為甲等以上、且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。
- 檢附資料如下,第1~2項務必檢附;第3~4項依適用之申請資格檢附;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」檢附第3項;「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」檢附第4項;第5項不強制。
相關資料請準備1式12份(1份正本,11份影本,均A4規格雙面直式橫書,逐份以釘書針裝釘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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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請推薦表(如附件)。
- 前一學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、獎懲紀錄)--印成A4,影本即可。
-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-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說明書(須經導師核章,或提供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)。
- 其他補充資料。
- 以上若無學生申請,將由系所主管推薦符合資格學生申請。
公行系敬啟